集团有限公司各单位并党委:
为了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快“科技兴企”战略实施步伐,凝聚和引导集团公司广大青年技术人员增强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投身实践创新中,在集团公司改革和发展的进程中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集团公司研究决定成立青年科技工作者协会(以下简称“青科协”),更好地发挥青年技术人员在科技兴企战略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和示范带头作用,以此作为进一步加强企业技术开发能力建设,拓展企业技术工作外延,提升企业科技工作整体实力的重要载体,使集团公司共青团和青年工作与企业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现将成立青科协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企业生产经营为中心,以青年职工为主体,以创新为手段,以创效为目的,促进集团公司广大青工成长成才、建功立业,引导青工立足岗位,不断进取,勇于创新,积极推动集团公司技术进步,增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为集团公司的改革、发展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
二、工作原则
1、必须坚持立足长远的原则。创新是时代发展的主题,是市场经济中企业一个重要的行为方式。成立青科协是深入促进青工创新创效活动的有效载体和手段,是今后一个时期集团公司共青团工作的一个主打品牌,各级团组织必须从企业长远发展的高度来思考和设计,把此项工作作为团组织参与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发挥作用的重要载体,做好规划,抓好落实。
2、必须坚持以效益为中心的原则。衡量青科协工作水平高低、作用和成绩大小的标准只有一个,就是创造的经济价值,取得的经济效益、人才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工作的开展必须树立效益的意识。
3、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青科协的主要任务就是组织动员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努力提高广大青工的科技意识,推动技术普及和科技创新。创新的关键在于人,要把提高广大青工的素质,培养青年创新人才作为青科协开展工作的基础,通过活动帮助青年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满足青年成长成才的需求,为青年创新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条件,调动广大青工参与的积极性。
4、必须坚持突出特色的原则。一是要体现出本单位的特色。各级团组织要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找准工作的切入点,不求多,不求全,但要求精。二是要体现出青年的特色。要充分依托集团公司以往开展的“创新创效”、“青年素质工程”、“五小、QC攻关”、“双争竞赛”等活动,不断丰富青科协工作的载体。
三、工作内容
1、为企业技术进步服务
(1)“讲理想、比贡献”活动:“讲理想、比贡献”活动是青科协工作的一条主线,是集团公司青年科技人员充分施展才干的重要舞台。根据当前集团公司改革发展的实际情况,在集团公司青年技术人员中要积极倡导“立足本职、刻苦钻研、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围绕企业发展,动员广大青年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创新,多做贡献,在促进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和技术进步中发挥重要作用。
(2)学术活动:通过学术交流、讲座和考察等活动,帮助广大青年技术工作者扩大视野,活跃思想,提高学术和技术水平;开展论文的征集和评选、奖励,为科技人员建立考绩档案。
(3)科学技术普及:有计划地开展各种科普活动和技术培训工作,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技知识,努力提高集团公司青工的科学文化素质和科技创新能力。
(4)咨询服务:积极开展决策论证、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活动,促进技术与经济相结合,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断壮大自身服务能力与经济实力。
(5)努力开展青年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促进青年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和科技人才的成长与提高。
2、为技术工作者服务
发挥青科协联系青年技术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代表科技人员的利益,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倡导“奉献、创新、求实、协作”精神,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培养、发现和举荐优秀青年人才,为他们的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关心青年科技人员的切身利益,真心实意地为他们办好事、办实事。
四、工作目标和要求
1、团结、凝聚集团公司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和技术工作者,发挥他们的传、帮、带作用,使广大青工的创新意识明显增强,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高,在集团公司内逐步形成浓厚的青年科技创新工作氛围。
2、各单位要探索并建立起从课题立项、调研决策、方案论证到组织实施、成果评价健全有效的青年科技创新体系和机制。
3、要围绕集团公司施工一线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按照“结合实际、立足实用、突出实效”的原则,明确每年的重点技术攻关课题,为企业创造出良好的经济效益。
青科协是集团公司优秀青年技术人员组成的专业性群众组织,成立青科协是集团公司和集团公司党委关心、爱护和培训青年人才的一项重要举措,更是集团公司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需要以创新的精神来组织、开展工作。各单位要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在内容、机制、阵地等方面不断推陈出新,形成一套与集团公司改革发展相适应的工作运行机制。同时,各单位要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成立青科协分会,建立有党政领导、团委(工委)和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组织机构,定期研究和部署工作,为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的保证和支持。
附件:1、青科协理事会名单
2、中铁三局青年科技工作者协会章程
二OO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1: 青科协理事会组成名单
理 事 长:史柏生
副理事长:李拴虎 吕 强 谢大鹏 易铁军
王模公 马文亮
常务理事:于连泉 张俊兵 徐建忠 常乃超
桑志亮 韩永胜 薛建刚 赵省建
于善义 秦德进 原郭兵 魏占林
张燕林 刘兴炜 张永恒 薛 健
秘 书 长:马文亮(兼)
副秘书长:薛 健
理 事:徐振龙 张宇宁 陈文斌 张树军
管建国 石亚军 程 勇 马建国
杨智巍 陈富祥 韩永恩 王双领
蔡宏生 赵东荣 黄 林 王庶民
马海军 李建光 宋福荣 要 旭
刘增光 方春雨 高素斌 王 彬
苏永东 邹德奎 杨运才 贾定袆
附件2: 中铁三局青年科技工作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年科技工作者协会(简称中铁三局青年科协)是由集团公司内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和从事技术工作的青年人组成的专业性群众组织,是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的青年社团,是共青团联系青年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 青年科协以团结青年科技工作者促进高新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科技与效益的结合为宗旨,在增强企业活力和科技竞争力方面发挥共青团团结、引导青年的积极作用,为促进集团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第三条 科协的基本任务是:贯彻企业效益必须依靠科技进步,科技工作必须面向经济效益的方针,促进集团公司科技工作的繁荣和发展,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促进青年科技工作者的成长,为集团公司科技进步和效益提高作贡献。
第四条 中铁三局青年科技工作者协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五条 科协的工作范围:
(1)引导青年技术工作者钻技术、学管理,加强科技攻关,理论联系实际,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普及科学知识,推广高新技术,提高科技水平;
(2)组织青年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技创新实践,加大科技开发力度,加快科技产业化进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促进科技与企业效益的紧密结合;
(3)为科技、效益、企业协调发展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论证和献计献策等服务项目;
(4)建立学术性、技术性和科普性的资料档案库及科技交流。
(5)积极宣传、举荐青年人才,表彰奖励取得优异成绩的青年科技工作者,为青年科技工作者奋发成才、脱颖而出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6)向集团公司反映青年科技工作者的愿望,维护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举办为青年科技工作者服务的活动,促进科技人才与项目的对接。
第二章 会员
第六条 承认本协会章程,具有大专以上(或相当于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从事一年以上技术工作实践,年龄在40岁以下的集团公司青年员工均可成为本协会会员。
第七条 本协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协会的活动,接受协会的培训;
(2)在协会内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向协会推荐会员的权利;
(3)享有协会提供的一切服务项目;
(4)对协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倡议;
(5)根据章程对协会的领导机构和日常工作进行监督;
(6)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八条 协会会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完成协会委托的工作。
(2)坚决维护协会及会员的正当权益。
(3)积极参加组织的各项活动。
(4)按规定交纳会费。
(5)维护集团公司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反映青年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
第九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协会的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条 会员如有违法和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予以除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会员代表大会和它选举产生的科协理事会是中铁三局青年科协的领导机构。会员代表经民主协商推荐产生。
第十二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科协理事会召集,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由科协常务理事会决定。
第十三条 青年科协会员代表大会的职责:
(1)讨论决定中铁三局青年科协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2)审议和批准中铁三局青年科协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3)修改并通过中铁三局青年科协章程;
(4)选举产生青年科协理事会;
(5)审议协会经费使用报告;
(6)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 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科协理事会根据章程,
主持领导青年科协的全面工作。
第十五条 科协理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1)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
(2)选举科协会长、副会长、科协常务理事;
(3)审议中铁三局科协年度工作报告;
(4)批准理事会理事的变更或增补;
(5)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 科协理事会选举会长,副会长及常务理事若干人,组成科协常务理事会。科协理事会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及理事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45周岁。
第十七条 在科协理事会闭会期间,科协常务理事会领导中铁三局青年科协工作。常务理事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科协会长召集,讨论和研究科协的重要事宜。科协秘书长负责处理日常工作。秘书长由会长提名,常务理事会聘任。
第十八条 中铁三局科协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在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设立青年科协分会。
第四章 经费
第十九条 经费来源:
(1)上级单位以及集团公司党政拨款;
(2)集团公司团委每年从经费中提取适当活动费用;
(3)举办培训和咨询服务等活动获取的收入;
(4)会费收入;
(5)其它合法收入。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经公司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中铁三局科协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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